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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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8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来源: 时间:2018-01-16 14:45 阅读次数:

校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术信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激发创新思想,促进学科和人才建设,提升教师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学术活动健康、有序、规范地开展,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相关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部门2018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2018年度校内教师和外请专家学术讲座计划;

2.2018年度承办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计划。

二、具体要求:

1.学术活动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学术性、前瞻性,应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出发,主要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前沿研究等确定讲座主题,确保档次与品位。学术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

2.各学院每年至少邀请校外专家做两场学术报告、校内教师至少做三场学术报告。邀请的校外专家一般应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报告内容应体现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与我校学科及专业建设相一致。校内教师学术讲座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老师承担,学术讲座所选题目及所讲内容必须与其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相一致,而且是自己的科研成果或正在进行的科学研究。

3.所有相关表格见附件,上报的学术讲座计划应明确讲座主讲人及其职称学历、讲座主题、举办时间等。

4.其他未尽事宜见《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请各学院将计划安排表纸质文档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科技处邮箱:kjc@hynu.edu.cn)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8年1月16日


附:

1.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外请专家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3.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校内教师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4.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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