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8年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及智库课题经费文件已下发,根据湘财教指【2018】13号文件精神,项目经费即将拨付。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完成任务进行监督和考核,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开展计划任务书签订及计划任务落实工作。任务书签订后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进度和预期目标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课题质量。
一、相关要求
1.相关二级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依据2018年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及智库课题列示获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认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时间必须与申请书及经费文件中有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主要研究人员和相关指标与项目申报书应保持一致。
3.计划任务书中经费必须与经费文件中拨款数一致。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社评〔2016〕6号)文件精神,2018年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及智库课题下拨经费包含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比例核定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6]9号文件)执行。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5月10日前,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到科技处505,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