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8年衡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充分利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市高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升本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应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和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3.产学研结合专项需与企业以联合攻关、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合作双方须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技术交易合同,明确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并在全国交易系统中进行登记。已经签订的非科技部统一格式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必须提交双方技术合作的交易凭证以供审核。
4.合作企业须承诺提供不低于项目财政专项资金2倍以上的配套资金(公益类研发项目可适当放宽)。企业配套经费进校后,可视作横向项目对待。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两项。没有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
三、支持数量与补助额度
项目采取前资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金额10万元—30万元,拟立项25项左右。
四、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应登陆衡阳科技网(http://www.hyinfo.gov.cn),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2018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4.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实行全年申报,分批受理入库、出库评审。第一批网上受理入库时间截止到7月10日,申报人应于此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7月12日前按要求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简装成册,含申报系统中上传的资料及相关附件)、《2018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处5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加快建立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65号、《湖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湘科字(2015)149号的总体要求,从今年起,将科技报告全面纳入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管理程序,科技报告的完成情况是验收考核的必要条件。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书的考核指标中写明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类型、最低数量和最迟期限。
联系方式:3456099
附件:
1.2018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18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