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报,科研处审核,制定了学校2020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安排。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如下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对学术讲座内容认真把关,注意内容的学术性、科学性和政治导向的正确性、严肃性。
2.讲座前一周要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报送科研处和宣传统战部审核(境外专家需国际交流处审核),申请表留科研处存档。
3.讲座结束后请对学术讲座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外请专家的学术讲座)及时予以报道,并在一周内将学术活动开展的报道和图片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留存。
4.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部门请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会议的全套资料(包括音像图片)及会议报道报送科研处成果科留存。
5.为充分发挥学术报告的影响面和实际效应,各部门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主楼电子屏、网络、海报、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年5月13日
附:
1.衡阳师范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2020)
2.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外请专家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3.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校内教师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4.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