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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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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时间:2021-06-07 15:19 阅读次数:

各市州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1年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协通〔2021〕23号),结合我省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站)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超过时间申报推荐的项目,将列入下批次再组织认定。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企业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其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2.签约进站专家须符合《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试行)》要求。

3.申请企业与相关领域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5.具备为专家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

6.依托单位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优先认定。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纸质版《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省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州所属企业由市州科协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院士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请材料要求

1.《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2.附件材料包括:专家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咨询中心(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0731-84426710,电子邮箱:hnskjzxzx@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省科协办公楼310室


附件: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25日


http://www.hnast.org.cn/portal/article/detail.action?contentno=6879&categoryno=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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