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要求,2023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湖南专利奖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参评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授权),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均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该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四)针对参评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五)参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六)参评专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专利奖。
二、申报程序
评奖申报统一由湖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以下简称奖励办)受理。各市州局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收集筛选工作,在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奖励办。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省级行业协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两名以上在湘院士推荐的本专业领域内的项目,可直接向奖励办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湖南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附件2)的相关表格,并按照《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要求提交纸件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各一套,同时提交“专利简介”(附件5)一份,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项目名额分配及推荐要求
(一)为保证专利评奖项目质量,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的原则。我校可推荐1项。
(二)请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周承凤 联系电话:3456099
附件:
附件1:湖南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2:湖南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附件3:推荐函
附件4:确认函
附件5:专利简介(格式)
附件6:各市州可推荐项目数量分配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