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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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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来源: 时间:2024-08-25 11: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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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阅批准通知及相关文件,按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经科研处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项目计划书,签字后报送科研处。

二、填写直接经费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将间接费用列入预算说明。

(二)直接费用预算表中,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与申请书相比不能调增。

(三)预算说明书的填写: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填写报告正文要求

在批准通知中,凡是“修改意见”无具体内容的,填“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在“修改意见”有具体内容的,按要求调整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四、项目计划书提交

(一)电子版:9月1日之前在线提交。

(二)纸质版:9月6日之前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如国家基金委未审核,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顺延。

由科研处代为办理科技、财务和学校审批手续及邮寄手续。注意事项:

(1)经学校和基金委审核之后才可打印,注意封面页版本号应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

(2)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份,不需另外包装铜版纸封面。

(3)其中一份纸质版计划书后面还需提交申请书中最后两页(双面打印1份),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并签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有合作单位的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提前办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放在计划书后面一起装订。

五、咨询电话:0734-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8月25日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3456099,8484913 邮箱: kjc@h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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