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具体评奖事宜参见教务处发布的申报通知。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3)。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准(http://www.moe.gov.cn/s78/A13/)(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科研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
五、纸质材料报送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电子版、申报成果和附件材料的完整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kjc@hyn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06科研处。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具体要求后续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 本届《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
(1) 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七、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 10月28日前,各学院对拟申报情况进行摸底,提交《意向报奖统计表》;
2. 11月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评审表》5份,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通知入选成果完善材料;
3. 11月17日前,提交公示材料,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4. 11月25日前,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系统;
5. 11月26日17点,教育部关闭申报系统;
6. 12月1日前,提交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联系科研处成果科:3456099。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