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工作职能
当前位置:
科研处工作职责
2022年05月03日 11:55  点击:[]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负责制定与实施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评审、业务指导与咨询服务,负责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绩效评估、结题验收等全程管理。

4.负责横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专利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与实践推广工作。

5.负责科研经费的科学预算、规范管理,正确引导科研经费合法合理开支。

6.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鉴定、评优、报奖等工作,负责科研工作量的统计。

7.负责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的审批、组织与管理,负责学校科协日常管理,开展科学普及、科研育人等工作。

8.负责组织教育部人文社科年报、科技年报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9.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收集整理科研材料,做好科研档案的归档、保密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3456099,8484913 邮箱: kjc@hynu.edu.cn
版权: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备案号:湘教QS3-200505-000049 湘ICP备05003883号
本页访问次数: , 总页面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