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发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湖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征集我校试点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要求
1.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衡阳师范学院应为唯一专利权人。
2.专利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通过开放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化实施,对免费开放许可无异议;且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
3.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建议根据专利价值酌情确定,以鼓励他人使用为原则。
4.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报送: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5)已在其他合同中约定专利权使用的;
6)其它不符合专利开放许可法定条件的。
二、填报要求
请有意愿的老师填写《湖南省专利许可信息表》(附件1)、《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声明》(附件2)和《衡阳师范学院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征集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25日前将信息表、声明和征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三、开放许可说明
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我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是《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内容。
1.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其许可意愿、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按照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可实施其专利技术的一种“一对多”快速许可模式。
2.专利开放许可为普通许可,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3.专利开放许可期间对专利转让有一定影响,转让前须撤销开放许可或者就开放许可情况与受让方进行沟通协商。
四、其他事项
1.征集的开放许可专利,由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在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上集中发布,同时推送给相关企业。
2.咨询电话:13875691802周承凤
附件:
附件1:湖南省专利许可信息表
附件2: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声明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征集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