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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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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4年度科研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3日 17:34  点击:[]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4年度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标兵、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在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示范引领的在职在岗人员和集体。

二、设立奖项及名额

(一)科研标兵            全校共评选8

(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全校共评选8

(三)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全校共评选8

各学院科研标兵不超过2人,科研管理先进个人限额1人。

三、评选条件

所提交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且均须以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参与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除外),SCISSCIA&HCI收录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数据为准。

(一) 科研标兵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学术方向正确。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学术道德规范。恪守科学伦理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业绩突出。能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学术水平高,学术成果突出,社会反响好。

2.申报科研标兵需符合以下任意第一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

2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一区以上或校定一级期刊论文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

4)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并将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取得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与上述成果相当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科研管理规范有序。单位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2.科研成效显著。单位在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人才、高显示度科研论著、发明专利、社会服务等方面突出进校科研经费数排名靠前,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综合协调与服务水平高。能创新开展有组织科研,高效组织各类项目和成果奖励的申报,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全过程管理,成效突出。

(三)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取得了较突出的管理工作实绩。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在组织所在部门的课题申报、成果申报、课题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统计等工作,受到本部门的好评。

4.在科研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科研管理岗位。

四、评选步骤与奖励

(一)个人或集体申请

由申请人或申报集体自愿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标兵申报表》《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或《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科研处审核

所在学院按申报条件组织推荐、核实材料、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申报表统一于20241225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503室,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三)专家评审,校内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评审。

(四)学校审批

被评为科研标兵、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衡阳师范学院

                                                                            20241213


附:

1.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标兵申请表

2.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

3.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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